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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窗边坐着出了半天神,然后拿出随身带的吉他,把它放在了窗户下的空地上。
大晚上的弹琴是扰民。只是我已经很久没有碰琴了,这会儿总想着碰一碰。就好像画画的握笔,杀人的拿刀。
擦拭了一下我的吉他,摸着上面熟悉的纹路,那种陌生的异乡感就好像减轻了些。我把它放在角落,洗漱完毕,然后躺在了松软的床上。
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雷哥的那句“新生活”,这天晚上,我睡了辞职以来的第一个好觉。
【作者有话说】
短篇,已全文存稿,练笔实验之作。
这篇文的脑洞很早就有了,反复修改打磨了很久,想挑战一下,写一个爱恨都很极端浓烈的故事,写完审视了一下全文大概是有点儿癫的。
和以往所有的文风格都不太一样【高亮】,如有不适不要怀疑自己,请及时退出。
感谢阅读[可怜]
ps:文案大改过,以当前版本为准,更新频率随榜。
第2章
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半。
隔了一夜,昨天晚上莫名的乡愁早已和雨水一样无影无踪。
仔细一想我这两年辗转了很多地方,虽然都绕着首都。但即便是首都,其实它也不是我的故乡。我这股突如其来的乡愁真是很没有道理。
天晴了,我洗漱完拉开窗帘的时候能看到昨晚开车经过的那条窄巷子。
这会儿它看着温驯祥和,不太像悬疑片取景地了。
将近十八个小时没有进食,我饿得能吃下一头牛。于是我下了楼准备觅食,拐过楼梯的时候,我看到雷哥正坐在一楼教小朋友弹钢琴。
张雷,god night乐队前鼓手,芳龄30。
但他居然仍然热衷于装嫩,用夹得冒烟的嗓子冒充温柔善良大哥哥哄骗小朋友。
我在楼梯上看了一会儿,实在有点看不下去。问路过的前台小姑娘:“你们老板他一直这样?”